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
银保监复〔2025〕355号
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、平顶山银行和焦作中国旅游银行
中原银行、洛阳银行、平顶山银行、焦作中旅银行:
《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、平顶山银行、焦作中旅银行、洛阳银行、平顶山银行、焦作中旅银行解散请示》(中原银发〔2025〕收到122号)。经审核,现批准如下:
1.同意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、平顶山银行、焦作中国旅游银行,承担洛阳银行、平顶山银行、焦作中国旅游银行的所有资产、负债、业务、机构和员工。
2、中原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吸收合并事宜,督促洛阳银行、平顶山银行、焦作中旅银行终止相关事宜。
三、自本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吸收合并。
四、吸收合并工作接受河南省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指导。